國際貿易術語FCA即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FCA 術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 清關 手續,即完成交貨。 FCA 可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于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地點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承運人”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 空運 、 海運 、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
若買方指定承運人以外的人領取貨物,則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此人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
A 賣方義務
B 買方義務
A1 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B1 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A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當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在需要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