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未規定交單期限的情況下何時交單?
交單期限是為了保障信用證申請人的權益而向受益人規定的,它要求受益人在貨物裝運后一定期限內,向銀行交單議付。貨物發運裝船后,若受益人在交單期內,沒有及時交單,銀行就解除必須付款的責任。如果信用證上沒有規定交單期限,何時交單呢?一定要修改信用證嗎?不!按照ucp500第四十三條對到期日的限制的規定:“除規定交單到期日以外,每一要求提交運輸單據的信用證還應規定一個裝運期后必須按照信用證條款交單的特定期限。如未規定期限,銀行將不接受晚于裝運日21天后提交的單據,但無論如何,單據不得晚于信用證到期日提交!边@就是說,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交單的特定期限,我們就可將交單期視為21天。對沒有規定交單日期的信用證,不必修改該項條款。